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53号

 

田一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陕西省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建设机制,争取武功、扶风园区进入陕西自贸区的建议》(第2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部门分工,省农业厅牵头负责推进园区建设工作,我委及省级有关部门配合。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支持杨凌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我委下达了《关于陕西(杨凌)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明确了园区发展目标、重点及产业发展定位。近年来,我委协调安排中、省各级补助资金2.2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孵化器及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园区起步阶段设施较弱的局面。

    二、由于园区地跨三个行政区域,存在体制机制不顺、协调难度大、系统推进困难等问题,我们将在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协助省农业厅及咸阳市政府、宝鸡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做好园区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并结合发改职能,从产业规划、项目推动等方面做好园区一体推进工作。 

    三、根据自贸区功能定位和相关要求,我省自贸片区选址时主要考虑外向型经济企业集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完善以及国家级开发区、示范区承载(国家硬性要求)等因素,今年3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了陕西自贸区的实施范围为中心片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和杨凌示范区片区,共119.95平方公里。建议加工贸易示范园利用好自贸区杨凌片区的创新政策和制度,主动复制推广自贸区成熟经验做法,积极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促进外向型经济加速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