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59号

 

孟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黄陵煤电基地建设的建议》(第4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陵位于延安南部,矿产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处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和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汇地带,目前已探明煤炭储量27亿吨,年产原煤2900万吨,建成火电装机75万千瓦。为加快延安革命老区实现资源就地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下,延安市于2016年9月编制完成了《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并已报国家能源局待批。

    《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提出,建设延安煤电基地,其中黄陵县为基地的核心区域。目前,按照我省和河北省形成的共识,我委会同延安市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延安至西柏坡、雄安新区外送通道建设事宜,一是争取将延安向河北(西柏坡、雄安新区)送电工程补充纳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二是协调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延安向河北(西柏坡、雄安新区)送电工程及配套电源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延安至西柏坡、雄安新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黄陵县作为延安煤炭生产大县和煤电规划的集中区域,我们将积极协调优先予以支持,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