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67号
陈剑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汉江综合整治工程中省补助比例的建议》(第3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江是纳入国务院2011年批准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重要河流,汉江干流防洪工程是经2012年第2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的重组成部分。自2012年我省启动实施汉江综合整治工程以来,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关于提高中省投资补助比例问题,按照省政府2012年第2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汉江干流防洪治理工程中省投资补助按项目总投资的45%安排。从目前情况看,鉴于汉江流域的汉中、安康两市地处秦巴山区,属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市县财力普遍困难,我们认为适当提高中省投资补助标准是必要的。对此,我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汇报,争取逐步加大中省投资补助比例,推进汉江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实施,早日完成规划任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