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70号
吴丰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3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支撑。近年来,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方面显得较弱,建设步伐相对缓慢,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薄弱环节。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农村水电路信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五大领域,迫切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建设和管护投入。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根据该指导意见,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目前,我委正按省政府要求,牵头制定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取您关于进一步加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以加快补齐农村水电路信和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