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6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6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78号

 

王小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泉县承接西(乡)汉(阴)石(泉)汉江上游区域板块发展的建议》(第4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论证,认为很有针对性,拟将您的建议纳入即将编制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予以落实。

    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资源禀赋相同、区域位置相近、主体功能相似、人文地缘相亲原则,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培育以西(乡)汉(阴)石(泉)为中心的汉江上游区域板块等五大区域新增长极。我们将坚持规划引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西汉石新增长极相关工作。

    今年,我省将启动区域板块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着力推动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以西乡为核心、联合石泉汉阴等、总人口76万人、行政区划面积6110平方公里的新区域增长极,重点发展清洁能源、休闲农业、富硒食品、山水旅游等循环经济主导产业,建设汉江上游区域板块中心城市,到2020年,经济总量达到350亿元,全面提升县域中小城市承载力,推进西(乡)汉(阴)石(泉)突破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推动对陕南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推动省级资金和项目安排向陕南、向石泉、西乡、汉阴等区域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用资本注入和PPP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率。进一步完善陕南区域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区设立县级融资担保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上市融资。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转贷、担保、直接贷款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村镇银行陕南县域全覆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