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84号
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两场(厂)建设地方配套资金 增加运行费用补助的建议》(第4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论证,认为很有针对性,拟纳入正在编制的《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等,予以落实。
1. 争取国家在编制中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中加大对旬阳等陕南国家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为解决陕南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我们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争取,有望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得到缓解。我们向国家争取加大对南水北调陕西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力度的建议已经被国家采纳并写入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目前,规划已报国务院待批。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包括安康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沿江35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在内的安康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会得到中央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投资量将大幅增加,初步匡算,国家对陕西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的投资有望从“十二五”期间的57亿元增加到“十三五”期间的100亿元以上,以全面建设汉丹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加强对汉、丹江流域的水源保护。
2. 争取国家明确解决旬阳等陕南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缺口政策。针对目前陕南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不足问题,目前,我们正积极向国家财政、发改委、南水北调办等部门汇报,争取国家在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时,明确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行补助比例,以有效解决陕南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缺口问题。
3. 加大对国家旬阳等南水北调中线陕南核心水源区生态补偿力度。我省和湖北、河南三省积极争取并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编制汉江生态经济带国家级区域规划的请示,目前,国家已将“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三省已经开始编制规划,在规划中将重点争取国家加大对陕南地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发展生态产业等支持力度。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陕南水源区生态补偿力度,不断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2010-2015年,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对我省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给予生态补偿108.07亿元,2016年对我省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给予生态补偿26.75亿元。我省将县区分为限制开发区、引导性、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等4类,予以不同方式测算分配,安排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其中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30%。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将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优先安排解决污水、垃圾场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环保方面突出问题,并将具体安排情况上报备案。
4. 以津陕对口协作为突破口探索对旬阳等水源区多元化生态补偿路径。我省和天津正按照国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要求,编制《“十三五”南水北调津陕协作规划》,将大力争取天津市加大对口协作资金稳步增长,包括旬阳县在内的陕南水源区31个县区都将得到资金和项目的支持。经与天津市多轮协商,“十三五”期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将从“十二五”期间的每年2.1亿元增加到3亿元的规模。
5. 积极争取水资源税等国家支持政策。我们将积极配合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财政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争取水资源税改革在我省试点,争取南水北调水资源税向我省水源区倾斜,支持水源区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