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87号

 

王孙安代表:

    您提的《关于加强我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地方院校及其特色的建议》(第2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我省印发了《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省规划均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的迁移和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如您建议中所提,目前城镇化的过程还不能适应农业技能向工业生产技能的转变,也不能适应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要很好地实现这样的转变,迫切需要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中省规划的出台,为职业教育服务城镇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中央和省上高度重视地方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的建设和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加快构建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陕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省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在全国具有较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计划,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开展新建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互通融合,打通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本科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通道。”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2016年我委牵头编制了《陕西省“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旨在支持引导省内相关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在不同方向和领域分类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促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十三五”期间,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计划重点支持我省部分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应用型大学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实训等基建项目,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服务陕西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同时,我委将积极配合省政府实施好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项目,主要支持西安以外市(区)的我省本科高校和高职学院办出特色,为实现城镇化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