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92号

 

王碧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授予蔡家坡经开区县级管理权限的建议》(第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7月,蔡家坡镇被确定为省级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试点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示范经验。一是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在蔡家坡镇的试点推进中,岐山县先后出台关于理顺县区镇关系的系列文件,基本形成了对上对外高度统一、对下对内各有分工的管理体制。二是加大赋权增能力度,岐山县与蔡家坡镇建立了“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的财政体制,涉及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等16个县直部门的73项事权以下放、部分委托、部分交办等方式,由蔡家坡承接。三是强化政策扶持,按照省委关于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纪要,我委协调的省级财政5000万元资金已经拨付蔡家坡镇,用于建立小城市发展基金,在项目、专项基金等方面也给予倾斜。四是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蔡家坡镇积极探索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加强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小城市发展融资平台。

    根据您的建议中提出的制约蔡家坡发展的因素,并给出了促进蔡家坡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我们经认真研究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税收范围,增强财力保障能力,扩大蔡家坡的人事权、执法权,同时积极争取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二是优化运行机制,目前我委已对四个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镇设立项目审批端口事进行了安排。三是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今后在项目、专项基金等方面将予以倾斜。据了解省编办正在研究蔡家坡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支持蔡家坡经济社会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