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94号
丁沛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韩城计划单列试点支持的建议》(第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韩城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从全省发展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我省深化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5月份试点开展以来,韩城市紧紧围绕“跻身全国百强、建设区域中心”的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有力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2%,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9.6%,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7.5%,城镇化率达到70.3%,综合实力由“西部百强”第78名进位至第30名,陕西“十强”排名由第9名跃升至第2名,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结构调整加力提速,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试点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与韩城市对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和有关工作衔接,实现了计划直接下达、项目直接申报、规划直接衔接、信息直接获得等要求,同时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倾斜支持。省级有关部门也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共同推进计划单列试点工作。在省市的共同努力下,省对韩城市计划单列的直接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经济管理、财政税收、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基本落实。但是我们也了解到,目前确实还存在着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支持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韩城是我省唯一的计划单列市,承担着探索改革路径、积累改革经验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增强韩城市发展活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陕西东大门建设步伐,今后我委将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及渭南市、韩城市的沟通衔接,及时协调韩城在计划单列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继续加大对韩城市基础设施、产业调整、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列入规划范围的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三是支持韩城市在改革创新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继续指导韩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改革创新探索,同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省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非常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