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99号

 

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实现“湖城一体”生态发展目标的建议》(第4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江是我省引汉济渭的重要水源地,实现汉江水源地生态保护、水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我们开发汉江的目标之一。安康境内从石泉到白河的四座水电站中,安康电站装机80万千瓦、石泉电站装机22.5万千瓦已建成并网,其中,安康电站能够保证100吨升船机通过,通航能力不受影响,蓄水功能接受安康市防汛指挥部调度,生态流量接受安康市环保局监督,石泉电站项目业主已完成该电站通航设施复建评估报告,下一步将按照评估报告升级改造,2座电站蓄水功能接受安康市防汛指挥部调度、生态流量接受安康市环保局监督;白河电站装机18万千瓦、旬阳电站装机32万千瓦,已完成核准手续,并开工建设,2座电站在可行性评估阶段,已充分考虑其蓄水、通航和生态功能,目前正在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加快推进。

   感谢您对汉江水电开发高度关注,我们将督促安康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确保电站发挥其综合功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