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01号
刘银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神木县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神木县是我省主要煤炭产地之一,在保障全省煤炭供给的同时,也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采煤沉陷区范围逐年扩大,探索利用沉陷区回填废弃地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有利于恢复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有利于能源结构优化升级。2015年以来,我省持续在神木县布局光伏电站项目,累计备案规模已达到100万千瓦,占全省规模最多县之一。
您提出建设神木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的建议,榆林市在2016年组织编制《榆林市“生态长城”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规划》中统筹考虑,规划理念与您关注的基本一致,规划文本报国家能源局审查后,要求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指标先进性并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目前,2017年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待上报。光伏扶贫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村级电站项目建设为主,榆林市清涧、佳县等八个国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已报国家能源局待批。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受制于指标限制,应审慎推进。
感谢您对我省光伏发电产业的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