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102号

 

胡会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光伏领跑者计划问题的建议》(第2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为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实施的专项规划,意在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示范工程等方式促进光伏先进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国家已批复山西、山东、内蒙古等9个基地,其中,山西大同基地已全面建成,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6年,我省榆林、渭南、铜川3市先后启动了光伏领跑者基地申报工作,并将相关规划及时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水利水规总院出具了修改建议。目前,3市正在按照修改建议,完善规划内容,落实建设条件。其中,渭南黄土旱塬光伏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主要从提升光伏研发生产及应用技术、创新国内黄土旱塬综合开发新途径、实现区域的节能减排和改善周边环境、促进当地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5个方面布局建设,相关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待国家要求上报时,我们将积极申报国家批复。

    感谢您对我省光伏发电产业的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