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10号
唐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接通秦岭南麓县区天然气的建议》(第3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实施“气化陕西”工程以来,省发改委高度重视陕南地区天然气清洁利用工作,先后协调安排陕西燃气集团建设投运了宝鸡至汉中、汉中至安康、西安至商洛、商洛至洛南、商洛至商南等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截止目前,陕南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里程已达700余公里,建成了9座场站及22座阀室,陕南大部分区县已实现了管道气化,天然气清洁利用在陕南得到持续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陕南地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服务陕南循环经济发展,我们在“气化陕西”二期工程方案中,规划了西安至安康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该项目穿越秦岭山脉,途经岭南柞水、镇安等地,线路全长约239公里,管径DN450,管道设计压力6.3MPa,设计规模5亿方/年,反输增压后规模约10.4亿方/年,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目前,我委已督促陕西燃气集团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可研报告初稿及勘察、测量、设计及防洪、考古、地震、地灾、航测招标文件编制,取得了部分地区规划选址意见,计划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协调陕西燃气集团,加快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土地、环保、节能、安监、维稳等部门,尽快完善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手续办理,争取项目早日开工。此外,关于在岭南县(区)建设标准化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到户安装价格及收费标准等合理建议,应由安康市政府商务、物价等部门和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开展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