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22号
谢克昌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农村能源革命促进生态保护的建议》(第2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风电、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分布广泛,项目建设周期短,清洁无污染等优势,是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也是就近解决农村用能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加快发展,在保障农村能源供给,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截止2016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光伏、风电装机780万千瓦,有效推进我省风光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当地消纳能力不足,弃风、弃光限电比例逐年增加,国家补贴资金缺口加大且发放缓慢等突出问题,影响了项目收益。目前,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建设规模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免征系统备用费,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由电网企业向国家财政部门申报批复后逐月发放。
您提出的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风力发电产业发展,正是我们工作中一一贯彻的理念之一。下一步,我们在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指标的同时,协调各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和接网条件,促进项目极加快建设。近期,应重点推进不限制指标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自发自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分散式风力发电。
感谢您对我省光伏发电产业的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