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0

陕发改办复〔2017〕126号

杨文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农机工业发展的建议》(第3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机工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我委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我省农机工业的发展。您在提案中的3条建议,我们均表示赞同。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追赶超越奋斗目标,我们将结合职能,积极支持我省农机工业发展。

    1.已将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发展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支持引进国内外农机龙头企业,提升高端农机整机、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水平及农机生产制造水平和研发检测能力,重点发展大喂入量谷物联合收割机、智能化精密播种机、中高端粮食烘干机、秸秆收获机械等装备。突破大型发动机电控系统和高性能大型穿凿机械驱动、液压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

    2.积极支持建立农机产业园区。我委配合相关厅局,支持在杨凌建立了杨凌农机产业园,在咸阳建设“中国西部现代农机装备制造物流产业园”。目前,由省工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农机局、西安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多家单位联合编制《陕西省农机发展规划》,届时将在金融、科技创新、农机农艺融合等方面加强支持力度,并积极筹备建立农机装备发展协调机制。

    3.加大农机工业项目支持力度。我们积极支持渭南、咸阳、杨凌等地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自主化项目建设,支持科研院所联合骨干农机企业、高等院校建立面向行业的重大产品研发服务平台。我们将在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在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