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136号

 

中国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对我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建议》(第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事关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也提出了一些保障措施。一是成立了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小平局长为组长的省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三是制定了《陕西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确定了工作目标。贵委在提案中,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深表赞同,也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同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工作要求很高的专业工作。接到贵委提案后,我们积极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进行了衔接、沟通和交流。为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依据我委工作职能,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部署,积极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全力推进我省化学仿制药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特别要积极协调,加强工作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支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针对贵委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从上半年开始,有重点地深入部分医药企业进行调研。一是要摸清现状,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二是要研究策略,针对普遍性问题,加强政策供给和服务供给,争取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报请省政府,给企业以实实在在的支持;三是加强协调沟通,推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推动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实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整合政策资源,争取更大支持。省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也将积极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我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对重大项目进行支持。协调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