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161号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第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你们所说,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随着我国燃煤电厂快速发展,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主要利用方式有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提取矿物高值化利用等,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研发成功并逐步产业化。
我委在审批煤电企业项目时,也鼓励电厂完善除灰系统,基本实现粉煤灰干排。推广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提高粉煤灰利用附加值,开发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提升粉煤灰规模化利用能力。目前我省粉煤灰利用大多在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和筑路回填。粉煤灰利用可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灰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
再次感谢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