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163号

 

林后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镇化建设中污水治理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第400号)提案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职责职能,我们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基础建设中出现的规划不科学、设计不完善、配套跟不上等问题不断出现,建设工程过程中也出现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等问题,造成了投资浪费、工期滞后等问题。为做好此项工作,今后我们将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做好前期规划工作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优先考虑污水管网系统建设,重点是要做到管网铺设和道路建设的协调统一。同时,污水处理厂址选择既要考虑利于污水汇集、降低收集成本,同时要方便再生利用。

    二是加大对污水管网建设的投资力度国家及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对“城镇雨污分流、再生水利用、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我委每年都对此类项目给予一定倾斜,望各级政府做好项目前期立项及规范性手续,密切关注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最近政策,积极申报项目,充分发挥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的作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