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10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168号

 

叶宏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阎良航空产业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省航空产业发展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航空产业对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阎良是我国重要的航空工业基地之一,区域内布局有西飞集团、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等国家级飞机生产科研单位及中航西安民机公司、西安航空学院等机构,以三角航空、嘉业航空等为代表的航空制造企业发展较快,发展航空产业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按照您的建议,我们正在会同阎良航空基地管委会等进一步梳理确定具体的发展方向、重大产业布局以及重点项目等,并拟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布局等方面积极研究予以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