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70号
张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设立宝鸡综合保税区的建议》(第3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动下,宝鸡发挥综合交通优势,主动谋划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我们非常支持。去年,宝鸡申请设立综保区的请示文件上报省政府后,我委会同海关、住建、国土、检验检疫等部门提出意见,积极支持设立宝鸡综合保税区。
目前,省政府已将申请设立宝鸡综保区的请示上报国务院,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协调西安海关、省国土、住建等部门做好与国家部委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海关总署牵头征集相关部委意见的时候,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
二是根据省政府决议,自贸区建设管理工作已于去年9月正式交由省商务厅(省自贸办)牵头负责。建议宝鸡市加强与省自贸办的交流互动,积极学习借鉴、复制推广自贸区成熟经验做法,主动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促进外向型经济加速发展。
三是根据宝鸡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需求,我们将在产业规划、保税区建设和验收,项目引进等方面予以协调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