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7日 星期一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178号


裴成荣委员:

您提出的《追赶超越,必须更加重视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建议的提案》(第3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提高陕西农民收入问题的关心。您的提案紧扣加强“三农”工作的核心,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理清了我省农民收入低的主要原因和问题症结。所提的六项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对我省不断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我委作为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而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近年来,起草出台了多项政策性文件支持农民增收,如2014年我委牵头起草了《陕西省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陕政发〔2014〕20号)主要是从四项具体措施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二是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保护,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四是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近期将出台《陕西省“十三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制度保障和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为重点,促进农民增收。

您的六条对策建议分别从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创新产业扶贫、建立合理的工资制度、挖掘农业和农村合作经济增收潜力、推动居民财产资本化、完善补贴补助政策入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操作建议。特别是您提出的土地流转建议,将激活农村土地的资本潜能,扩大农民的融资渠道,侧重解决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近期,我委会同农业厅正在抓紧制定《陕西省<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我们将对您的建议积极采纳吸收,修改完善,尽快出台,真正实现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工资性收入快速提高,财产性收入比重不断提升,转移性收入持续增加的新局面,为我省追赶超越打下坚实的基础。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认真吸纳有关意见建议,抓好落实,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