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77号
陈安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铜川发展航汽铝材料工业的建议》(第6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铜川铝产业发展,这也是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委从政策和资金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支持铜川建设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并配套建设动力设施项目;支持铜川铝业复产,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您所提建议,我们均表赞同。从我委职能出发,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给予支持。
1.支持铜川航汽铝材料工业发展列入《陕西省“十三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给予重点支持。
2.加快推进铜川董家河工业园和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铝镁合金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支持铜川航汽铝材等企业降低成本,落实符合政策的有色企业全电量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通过协商确定价格;鼓励有条件的有色企业发展电冶联营。
3.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对于铜川航汽铝材等产业项目,我们将在省级产业引导资金、省级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申报国家核心竞争力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