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80号
李应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汉江水质保护力度的建议》(第2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中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汉江发源于此,保护汉江水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近些年,汉中市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汉江水质逐年改善,监测断面常年稳定达标,成绩显著。下面按照我委工作职责对您的建议分别进行答复:
关于“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建议建立省级统筹的对口协作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汉中市结构性改革带来的资金压力”中涉及我委的“建立省级统筹的对口协作机制”建议。
自2014年以来,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对口协作结对关系,我委多次与天津市相关部门对接商谈津陕对口协作工作,先后制定了《天津市对口协作丹江口库区上游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均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确定了2014、2015每年2.1亿元、“十三五”期间每年3亿元的对口协作资金规模。2014年支持汉中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水土保持和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资金8400万元;2015年支持汉中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7700万元;2016年支持汉中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10700万元。三年累计通过对口协作资金支持汉中市268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请示省政府领导赴天津市对接深化对口协作工作,在经贸交流、科技创新、循环产业、社会事业、脱贫攻坚等领域深入合作,加大两地经济合作和产业转移,共同构建水源南北共治、经济互利双赢的区域合作关系。
关于“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请求中省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提高中省投资比例,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和企业退城入园步伐”。
我委积极配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组织征集并梳理了项目库,并积极向国家争取,“十三五”期间我省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规模较“十二五”期间将有较大增长,支持力度将更大。同时,国家发改委地区司也同意我省南水北调水源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持比例最高可提高到84%。但考虑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规模有限,我们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转变思路,大力推进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环保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