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184号
王虎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市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宝鸡市具有发展中医药的传统和优势,您所提四个方面均很准确,建议将宝鸡列为全省中医药发展的重点区域也可行。最近我们代省政府起草了《陕西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在具体落实时,将充分考虑支持宝鸡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重点区域,在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宝鸡现代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经列入《陕西省2017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类中。
三、关于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市场建设问题,《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明确,以中药材重点产地为中心,建设10个集初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完善物流配送设施。我们支持宝鸡市选择合适区域进行争取。
四、关于建设种苗繁育基地,陕西省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建设重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林麝养殖示范基地。宝鸡市有着太白七药、凤县党参、林麝种植等丰富的动植物药用资源,可以积极争取列入重点建设中药材种苗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林麝养殖示范基地。
五、关于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城市。按照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部署,“十三五”时期全国要建设1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0个示范基地和1000个示范项目,此项工作由旅游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牵头推进,去年底省旅游局已会同省中医药局按照国家通知(国旅〔2016〕87号)要求,将宝鸡市作为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备选单位之一上报国家,同时将秦岭药王茶文化产业园等2个基地、秦岭道地中药材种植观光养生示范园等9个项目作为示范基地、项目一同上报,目前正在等待国家审核批复。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