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193号

 

马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做了科学翔实的分析,您提出当前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对策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对于促进我省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意义重大。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新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目前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政策引导。先后出台了《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和《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同类别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各方利益。二是抓混改试点。在延长石油、陕煤集团等所属10户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试点。向国家推荐陕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陕煤集团韩城矿务局电讯服务中心、陕西华浩轩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作为试点备选,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三是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2015年我省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建立PPP项目库,截至2016年11月初,纳入全省PPP项目库的项目共995个,总投资9321.42亿元。

    针对您提出的企业混合积极性不足、层级不高、国企民企不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着力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作用,鼓励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开展与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合作。二是在开放竞争性业务、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市场垄断上下功夫,目前在电力体制、国有林场等改革中已经提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三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分类管理,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好我省制定的企业领导人“三项机制”等文件,鼓励国有企业领导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科学决策、敢于决策。四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完善我省产权保护的有关办法要求,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国有和非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平平等。

    非常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