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3号
金新康代表、沈毅代表、陈飞鹏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全省电子商务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人实施惩戒的建议》(第212号)收悉。我委对您们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反“炒信”工作开展情况
1.去年11月,我委在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下,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西安海关等单位,组建了电子商务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并组织开展我省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深入推进全省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和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省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陕西省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关于对电子商务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发挥陕西省电子商务协会的作用,指导协调55家在陕电商企业成立了“陕西省反‘炒信’联盟”,联合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及相关行为,初步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4.省信用办及时接收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全国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刷单炒信失信名单和重点监测对象名单等共计6批次,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向社会发布。对其中涉及陕西的6家企业,印发2期陕西省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向专项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电子商务协会及反“炒信”联盟各单位专项通报,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关注,依法依约实施联合惩戒。
5.为了及时有效的推进反“炒信”各项工作的开展,安排部署了工作我省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及反炒信工作。根据工作进展的要求,先后召开了“陕西省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推进会暨反炒信联盟成立大会”、“陕西省反炒信工作座谈会”。
二、今后工作打算
1.在持续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把我省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计划和推进。
2.继续发挥省电子商务协会、省反“炒信”联盟的作用,对涉及“炒信”的企业主体,依法依约实施联合惩戒。
3.我委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及时得到您们的指导和帮助,促进诚信陕西建设不断科学发展。
此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