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0

陕发改办复〔2018〕7号

赵桂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榆林发展现代盐化工产业的建议》(第291号)收悉。感谢您对榆林现代盐化工产业的关注,您对榆林市盐化工产业发展的资源禀赋优势、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的建议,对我们加强和促进现代盐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对您所提建议,我委结合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拟制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0号)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炼油、烯烃、甲醇、轮胎、化肥、农药、染料、氯碱、无机盐等我省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兼并重组,引导外资投向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三大产业”、“引导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盐化工实现有机融合,从而实现榆林能源化工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等支持盐化工发展的相关意见,我们将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抓好规划编制。2017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中,陕西榆林成为国家规划布局的4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我委要求榆林市在“十三五”新增煤炭转化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认真编制好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采取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产品多元化的方式,通过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推动包括盐化工在内的能源化工产业精细化、高端化发展。

    三、鼓励采用循环发展新模式。鼓励能源化工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园区循环化发展,园区内上游企业产生的废物转化为下游企业的原料或中间体,实现园区内部资源消耗减量化和循环化,同时采取废水零排放等新技术,“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指标,通过技术进步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实现资源、产业、环境可持续发展。

    四、做好重大项目的服务工作。我委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榆林市能源化工尤其是盐化工相关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加快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