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8号
刘矿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发展汽车产业的建议》(第3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与汽车工业的深度融合,产业生态深刻变革,竞争格局全面重塑,汽车产业进入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为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提高陕西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我省提出了300万辆汽车产能发展目标。
目前,延安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并邀请国内外专家、机构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同北京迪信通等新能源汽车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对我省加快实现汽车产业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于您所提建议,我们均表赞同,从我委职能出发,将从以下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1. 支持延安市发展中高端新能源汽车,实现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我省重要的汽车产业生产基地。
2. 支持延安引入整车及电池、电控等关键部件企业,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形成竞争优势。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延安市新能源汽车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及时给予办理。
3. 对延安市新建汽车产业项目,我们将在省级产业引导资金、省级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申报国家核心竞争力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4. 支持延安加快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设施,满足延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