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0

陕发改办复〔2018〕10号

刘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大健康和食品产业基金的建议》(第4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健康和食品产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产业,我委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该产业的发展。

    一是从发展规划上支持。我委和省工信厅联合编制并下发的《陕西省“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已将食品工业列入“五大发展重点”之一。通过规划引导支持产业发展。

    二是在产业政策上支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与大健康和食品产业相关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现代生物技术药物的开发和生产”、“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农林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利用”等领域,均属于国家鼓励类,我们将积极协助落实相关政策,使企业享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三是在项目建设上支持。去年我委对安康大健康富硒产业园、旬阳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城固天然保健系列产品综合开发建设等一批“大健康和食品产业”的重点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加速了品牌培育、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进程。

    您提出的“设立大健康和食品产业基金的建议”很好。我们将按我委的职能划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在近期编制的《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中,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争取设立包括“大健康和食品产业”在内的涉农产业“支持资金”。

    二是近年来,国家已设立了“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国家粮食仓储和物流项目资金”,省际间已有“苏陕扶贫协作资金”、“津陕对口协作资金”,我省也设立了“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这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涵盖了“大健康和食品产业”领域。我们将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积极上报国家争取、安排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大健康和食品产业”的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