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0

陕发改办复〔2018〕18号

岳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我省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成立共享经济委员会的建议》(第4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他是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此种共享更多的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媒介来实现的。目前,我省共享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目前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制度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新经济发展壮大,省政府于2017年11月23日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五新”发展战略,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以促进新动能集聚的法规制度为保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17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发改高技〔2017〕1245号),从所有权与使用权、地方准入政策、审慎监管、引导企业有效有序竞争等方面为共享经济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您希望由省工商联、商务厅、民政厅、工信厅、发改委、贸促会等主管部门组成“共享经济委员会”,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网络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战略决策作用,强化宏观指导,加强对全省网络经济的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推进。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就您所提出的成立共享经济委员会的建议,可由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组成我省共享经济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对我省共享经济有关事项研究协商,推进我省共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