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21号
周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造高效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议》(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目前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您所提的三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均表赞同,将充分研究和吸收。结合我委职能,将从以下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一、已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内容列入《陕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陕西省“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中,提出加强和完善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建立“人才池”“专利池”等“硬措施”促进科技成果在陕转化。
二、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选择重点领域,运用市场机制聚集创新资源,整合人才、技术、产业、金融等多种要素,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协同创新,建立产业研发中心,协同推进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
三、目前我省已成立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陕西省PPP专家库、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等智囊团,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参谋作用,提升决策水平,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在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我省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等重点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了一批技术研发平台,关键领域技术成果不断涌现,对加强我省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有力的支撑。我们将紧跟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步伐,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以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为核心,深化军民、省部、央地三大融合,围绕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同推进我省创新发展。
五、我委将配合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大力推动人才培养、引进、流动等工作,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