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8日 星期二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1

陕发改办复〔2018〕37号

张剑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建议》(第1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市轨道交通是该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去年以来,我委会同相关方面抓紧推进前期工作,宝鸡市政府也已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并于2017年9月将《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上报到省发改委,10月份我委按照申报程序立即组织省级有关单位、宝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对建设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专家意见;目前,宝鸡市政府正在按照专家意见对建设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且同步对上报国家所需的支撑文件进行办理,我们也将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审核。

    另外,国家为规范轨道项目建设,正在准备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去年也在全国范围叫停了一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鉴于国家政策还没有正式出台,审批方式,建设标准等尚未确定,建议宝鸡市进一步研究深化方案,待国家政策明确后我们依政策要求,共同努力,积极审报,争取早日拿到批复和开工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