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1

陕发改办复〔2018〕46号

李亚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铜川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廊建设的建议》(第1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各级政府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高度重视。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快实施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加快解决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着重提高新建城区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以及再生水的利用。2017年10月,省政府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加强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收集管网建设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再生水回收利用。

    您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廊建设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予以吸收采纳。从我委承担的职能职责来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近年来,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支持力度较大,项目原则上按总投资额的60%给予资金补助。下一步,需要项目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以便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同时,也可通过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鼓励各地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建议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对于项目涉及的征地、建设及运营等方面的工作,因该事项属于项目所在地市、县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范围,应由市、县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