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3

陕发改办复〔2018〕54号

孙俊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沿黄公路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议》(第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沿黄生态城镇带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追赶超越”定位、切实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和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富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具体行动。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沿黄公路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并在研究后认为高质量高标准统筹进行沿黄公路沿线开发、提升沿黄公路辐射带动作用意义十分重要。根据省政府2017年第120次会议纪要要求,我委已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开展了具体工作:

    针对第1条、第3条和第5条建议,我委坚持国际标准、彰显特色、高点定位的原则,会同省体育集团采取“设计方案+黄河总设计师”的全新理念已全面启动顶层设计工作并明确要求设计单位要充分挖掘黄河流域的特色,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杜绝高污染等环境不友好的产业在沿黄区域内布局。对于您提出对沿黄公路清涧段进行升等改造,我们认为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随后我们将在顶层设计规划时加以统筹考虑。

    针对第2条建议,省政府2017年第120次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指出要设立“沿黄生态城镇带工程”省级管理机构,由我委牵头负责长期日常管理工作,并要求由省编办会同我委等部门研究拟订机构设置方案。近期我们研究提出了沿黄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和设置方案,并加强了和省编办对接。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针对第4条建议,省政府2017年120次会议纪要要求设置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其中市场主体由海航集团牵头负责沿黄生态城镇带工程的商业开发。我委认为,为避免商业低层化、无序化,杜绝随意开发、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由市场开发主体牵头对沿黄区域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进行商业开发非常必要、十分关键。为此,我委协调督促海航集团研究提出了市场开发主体平台公司筹建方案,拟设立一级开发平台搭建航空、旅游、文体、金融等事业部,统筹开展沿黄生态城镇带工程中的商业开发。在顶层设计方案明确后,我委将尽快协调海航集团与市场开发平台公司,以顶层设计为方针,结合建设项目库,重视地方特色,分区域、分产业,研究制定商业开发整体规划,确保高质量推动商业开发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