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3

陕发改办复〔2018〕56号

陈爱民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宝鸡至汉中铁路列入陕西省重点规划的建议》(第3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与川渝地区联系,满足我省快速增长的煤炭及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我省研究提出了建设彬长矿区至川渝地区新铁路通道方案,经积极争取,汉中-巴中-南充段已纳入了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宝鸡至汉中段尚未进入国家规划。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我们已启动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省将该项目列入了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在此前委托铁一院研究的基础上,又委托铁二院开展线路方案、建设模式、资金筹措等方案再研究,以便多方案比选决策。

    二是与沿线咸阳、宝鸡、汉中以及巴中、南充等地市进行沟通,建立了协商推进机制,正通过各方力量向国家层面呼吁,争取项目进入国家规划。

    三是已提前开展该项目建设融资方式研究,力争通过优化沿线资源配置,进一步解决建设资金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该项目能够早日进入国家规划并尽快启动实施。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顺利。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