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3

陕发改办复〔2018〕57号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谋划建设天水—汉中—安康—十堰高速铁路的建议》(第3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谋划建设天水—汉中—安康—十堰铁路,对于优化区域路网结构,促进关中平原、成渝经济区及江汉流域沿线交流合作,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都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起,我委已启动了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并会同设计单位、铁路部门与沿线甘肃省、湖北省进行了积极对接,共同向国家层面呼吁,争取项目进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但未能获得国家层面认可采纳。目前,天水至十堰高铁甘肃境内段已纳入甘肃省政府印发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随后,我们将会同沿线省份和有关方面,继续深入开展本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并积极做好向国家层面的汇报争取,为项目早日进入国家规划启动建设创造条件。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顺利。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