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83号
周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榆林延安合建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议》(第3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煤电一体化建设可形成稳定的煤炭供应模式,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煤电合作机制,有效缓解煤电矛盾,是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重点推进的煤电联营模式。近年来,我省在横山区布局的陕能赵石畔、榆能横山以及华电榆横、神东店塔等项目均采用煤电一体化模式建设,有效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减轻了煤电运营风险。
延安至河北南网输电工程目前仍在前期论证阶段。2017年4月,国家能源局批复《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明确深入开展延安至西柏坡、雄安新区输电通道前期论证,积极推动延安电力外送。目前两省发展改革委已签订加强两省能源领域合作的合作纪要,并联合报文请示国家能源局启动前期工作。但该通道提出较晚,未纳入国家电力“十三五”规划,因此尚未正式启动前期工作。
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启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当前重点是加强与国家能源局沟通,争取将延安至西柏坡输电通道补充纳入“十三五”跨区输电通道建设规划,正式启动前期工作。待通道确定纳入规划,启动配套电源方案研究时,我们将对您提出的榆林延安合建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方案纳入范围认真研究,择优确定方案。
感谢您对陕北煤电基地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延安至河北南网输电通道早日建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