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4

陕发改办复〔2018〕91号

牛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煤炭地质主题公园的建议》(第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神木市这种资源型城市,您所提出的转变发展观念,推进神木煤炭工业+旅游产业的发展理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我委职能出发,给予以下回复。

    2018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主题公园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三个等级,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科学论证,统筹研究本区域内主题公园项目数量和布局。要求要防止主题公园盲目发展、重复模仿、同质化竞争,要合理规划周边服务设施建设,严禁进行住宅、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等房地产开发。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省在主题公园范围和等级、严格履行核准程序、规范主题公园布局选址、强化主题公园监督管理等相关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规划、设计、选址等方面要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同时加强项目创新发展、突出品牌建设、注重差异化发展,不断提高主题公园文化内涵和质量水平。

    近年来,国内一些煤炭资源型城市也相继开工建设了一批以矿山为主题的公园,如安徽的淮北国家矿山公园,山东的中兴煤矿国家矿山公园,山西的太原西山国家矿山公园等,建议您及当地政府对此类公园的建设条件、游客数量及盈利水平等进行充分的了解以作参考。对于您所提出的建设煤炭地质主题公园的构想,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委将依照职能给予支持。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