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50号
郭培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陕西省榆林市创建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创新试验区的建议》(第2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统筹推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13年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其中,榆林市被列为资源成长型城市。
成长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上升阶段,资源保障潜力大,经济社会发展后劲足,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供给和后备基地。按照国家分类引导各类城市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应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形成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基地。提高资源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合理确定资源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提高资源深加工水平,加快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处理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使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汇报衔接,得到的回复是:《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后,国家原本计划在资源成长型地区设立转型升级试验区,在资源衰退型地区设立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后来根据中办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暂缓成长型地区的试点示范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为榆林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全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经过试点申报、项目策划、方案评审等环节,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神木市纳入第二批全国试点,并于2019年起下达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塌陷区居民避险搬迁、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提升、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方面项目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