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30

陕发改办复〔2018〕165号

李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六项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第131号)收悉。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注,您所提的建立六项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相关建议,对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对所提建议,我委结合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现主要就拓展直接融资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机制两方面答复如下:

    就拓展直接融资机制方面,我委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募资,再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转贷给小微企业,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省级相关部门也将根据融资额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就强化服务保障机制方面,我们将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我委拟制并报请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民间投资追赶超越发展行动计划》,提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水平等10条具体工作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信息共享,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中小微等企业投资项目的申报提供便利。同时,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在制定《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时,都将信用监管作为重要制度纳入其中,为强化服务保障提供支撑。

    希望今后加强沟通联系,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