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197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关中地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提案》(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构建以绿色GDP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的建议,该建议与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高度契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省印发了《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及两个支撑文件《陕西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我委已会同省统计局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省级部门协调机制并组织安排年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工作。
关于关中城市群发展转型方面。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持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关中地区钢铁、水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改扩建项目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置换。二是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提升全省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完成陕北至关中750千伏线路第二通道建设,实施关中地区坚强电网改造。三是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制定印发我省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等多种方式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加快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鼓励支持火电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实施供热改造,扩大供热范围。在大热网覆盖不到的县城、中心镇,鼓励利用地热资源、大型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实现供热。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感谢您对我省治污降霾各项工作的关心,为我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提宝贵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