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200号
赵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环山旅游线路垃圾治理的建议》(第3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的大幅提高,尤其是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背景之下,我省环山旅游公路的建设,带动了环山线路旅游业的兴盛,垃圾乱丢乱放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也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垃圾处置问题高度重视。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7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在省会城市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11月6日,我委联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西安市建成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各市(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提出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方式,要求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的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对加强我省环山旅游线路垃圾治理工作,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予以吸收采纳。从我委承担的职能职责来讲,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的评估工作,评估规划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规划内容进行改进完善。
二是大力支持垃圾分类设施项目建设,对建制镇垃圾转运设施予以资金支持。
三是督促指导西安市推进鄠邑区建制镇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处理能力,早日还人民群众一个美丽家园。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