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201号
高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垃圾分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第41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5年,我委会同省住建厅编制了《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确定了今后五年垃圾处理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要求各设区市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2017年11月,又会同省住建厅印发了《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陕发改环资〔2017〕1608号),《方案》提出: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建成区范围;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各地新城新区等部分范围内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 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区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上述规划、方案为垃圾分类提出了目标任务,制定了省级层面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作为垃圾分类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要实行垃圾干湿分类。餐厨废弃物是干湿垃圾分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一大难题。为此,从2012年起我省就在宝鸡、咸阳、渭南、西安、延安5个城市开展了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目前,宝鸡、咸阳2市项目已开始试产投运,其余3个市还处于基础建设阶段。2017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又支持了铜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日处理能力达到100吨左右。这些已建成的项目可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等问题。近年来,我委还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对市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转运站等18个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
垃圾分类是当今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您所反映的问题在全省具有普遍性,我们将结合实际,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力度,会同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标准和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各市区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
再次感谢您们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