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8〕229号
郝晓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进“三个替代”系统服务模式的提案》(第6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天然气综合利用,推进“三个替代”系统建设,能有效推动我省绿色交通发展,助力铁腕治霾。同时,以气代油可以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为推进此项工作,我委会同省交通厅编制了《陕西省道路气化工程LNG加气站规划方案》,积极践行“三个替代”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应用,开展以高速和国省道公路沿线加气站建设为主的“道路气化”工程建设。为加快建设进度,我省不断优化建设环境,一方面简化审批程序,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审批”的原则,减少中间环节,对符合规划的LNG加气站,进行统一备案,由交通运输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具体实施;另一方面,我省出台了相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天然气汽车消费市场,积极促进LNG加气站建设。同时,积极协调省燃气集团与省属交通运输企业合作,加快实施全省交通领域加气站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省规划建设LNG加气站80余座,同步开展服务区采暖、餐饮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改造更新,并试点推广服务区气化工程对毗邻村镇居民用户的辐射。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建成运营LNG加气站近20座,服务区煤改气12座,初步形成了高速公路加气站点状布局,正在渭南进行服务区煤改气工程辐射周边村镇试点。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协调配合相关方面,积极推广“三个替代”系统服务模式在交通运输行业广泛应用,为节能减排、治污减霾做出应有的贡献,也为相关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