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1

陕发改办复〔2018〕230号

唐一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华阳景区列入陕西大秦岭旅游轨道示范项目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省旅游轨道发展,带动全域旅游开发,打造我省旅游轨道产业集群,我委牵头会同有关地市启动了陕西渭北和秦岭两个区域的旅游轨道布局研究工作。截止目前,《陕西渭北旅游轨道发展实施方案》已成熟并上报省政府审定,秦岭旅游轨道正抓紧开展前期研究。去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地铁、轻轨、云轨、旅游轨道发展,国家发改委暂停了相关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的审批工作,并正牵头制定国家层面的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向,待相关要求明确后,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积极推进包括华阳景区旅游轨道在内的一批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顺利。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