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6号
王社旭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域是我省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潜力所在,您所提出的“将合阳县确定为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建议很有针对性,也符合省委、省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方向。
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2018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提出了创新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方案,目前方案已呈送省政府领导审定。同时,结合推进《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我们对各县(市)主导产业和可培育增长点进行了梳理,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摸底,初步建立了“一县一策”产业和重点项目清单。待省政府确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方案后,我们将充分考虑合阳县发展需求,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也希望您持续关注此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