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7

陕发改办复〔2019〕24号

李雷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天然气需求量持续快速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18年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天然气进口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突破40%。为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促进天然气产业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国家根据天然气产业特点,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改革思路,对“中间”网络型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送环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逐步放开上游气源门站价格和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实行市场化管理。目前,上游基准门站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其中:跨市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物价部门核定,未跨市管道运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核定),城市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去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较大幅度地降低了政府管制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城市配气价格,建立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煤层气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机制,由供用气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经了解,合阳市煤层气价格是由中石油煤层气公司和县政府协商确定,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无权限核定煤层气价格。同时,由于冬季高峰用气期间,全国供需矛盾异常突出,为缓解供气压力,国家鼓励实施季节性供气差价政策。2019年冬高期间,中石油将冬季供气价格分为合同气量和额外气量,其中:我省合同气量价格涨幅达15%-37%;额外气门站价格均价为3.43元/方,涨幅达179%。              

    为有效解决渭南地区供气问题,降低供气价格,我委已安排省燃气集团投资建设铜川-白水-临潼输气管道,2019年计划完成项目核准,实现开工建设。待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合阳县将实现省属管道供气,供气价格与西安、渭南保持一致。同时,形成多气源点供气格局,资源供应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