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8
陕发改办复〔2019〕76号
李亚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铜川货运(支线)机场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民航客货运业务发展步伐加快,民航业已成为发展“三个经济”重要抓手。我们认为,一是启动货运机场研究十分必要,我委已启动建设货运枢纽机场前期工作。二是我委已将铜川纳入候选范围,就铜川小丘新建货运机场进行了专题分析。三是铜川机场尚未列入《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和民航局“十三五规划”,需要向民航部门申请纳入系列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铜川市抓紧办理规划调整、空域论证、方案深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接军民航相关单位,争取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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