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8

陕发改办复〔2019〕21号

禹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煤改电”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清洁取暖的建议》(第2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治理关中地区散烧煤污染,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2017年以来,我委牵头推动关中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出台相关政策。2017年出台了《关中地区2017年煤炭削减行动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明确了煤改电、煤改气等散煤治理补贴标准。2018年制定并完善了居民峰谷电价政策,规定当日20点至次日8点居民电价下调0.2元,当日8点至20点居民电价上浮0.05元。今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散煤治理的目标任务、标准、技术路径及保障措施等。

    二、协调电网公司开展电力基础设施改造。为支撑关中地区煤改电工作,2018年以来省电力公司大力推动电力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实施智能电表更换、变压器增容、电路改造等。我委积极督促指导各市、县政府与电网公司密切配合,制订煤改电确村定户计划,合理测算电力负荷需求,居民煤改电和电力设施改造协调同步推进。

    三、指导关中各市区扎实开展居民煤改电工作。年初抓部署、年中抓落实、年底抓核查,顺利完成了关中地区2017年、2018年煤改电任务。

    下一步,按照省政府《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有关要求,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抓好煤改电、煤改气等散煤治理各项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定期研究散煤治理工作,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2019年煤改电、煤改气改造计划。

    二、创新散煤治理监管方式。建立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精准加强散煤治理情况的管理。以户为单元开展线上建档立卡、线上统计、线上监测和线上预警,高效、便捷、精准掌握确村定户改造进展情况,形成散煤治理村级网格员直报、省市县三级联动、县镇村比学赶帮的新模式。

    三、研究制订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贴政策。针对居民煤改电、煤改气后运行费用高、群众压力大的实际,研究制订采暖季电、气运行补贴办法,鼓励引导群众优先选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取暖。

    四、探索储能式电采暖方式的应用和推广。近期对储能式电采暖技术和产品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在关中地区应用和推广的可行性。对适用的技术和产品加大推广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居民电采暖成本,提升电采暖覆盖范围。

    五、继续推进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参与直接电力交易。2017年下半年,我委在对全省电采暖用户基本情况及配电设施增容后续保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关于稳步有序放开发用电市场有关要求,尝试性构建了“电采暖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模式,作为我省电力直接交易的政策延伸,宣传引导用户清洁取暖,服务于治污降霾的同时缓解冬季天然气供应偏紧局面。这两年,我委共组织了四批次(一年两次)冬季集中式电采暖模式直接交易,其中2017-2018年、2018-2019年采暖季分别组织交易电量6. 21、14.29亿千瓦时,受到了采暖用户的欢迎,降低了电采暖运行成本。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的组织工作。

    六、试点开展跨省区电采暖直接交易。2019年,我省预计组织直接交易电量500亿千瓦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6%的电量比例,安排30亿千瓦时电量进行点对网、点对点跨省区电力交易试点。目前,在我委积极协调下,试点交易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参照此次试点交易组织过程及落实情况,我委将督促陕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编制陕西省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办法,届时将参考我省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跨省区电采暖直接交易,促进我省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稳步发展。

    七、落实放开上网电价政策。国家电价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管住网络垄断环节的电网输配价格,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和用户侧销售电价。目前,国家发改委正组织各方研究加快放开上网电价政策措施,政策出台后,我委将抓好落实。届时发电厂峰谷电价政策将由市场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政府将不再干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