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17号
郭培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榆林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的建议》(第3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进展情况
按照中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电成本等文件要求,2015年以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四年来,我委不断扩大交易规模、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增加交易品种。现阶段,我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包含了23家发电企业,1054家电力用户和146家售电公司。截至2018年底,我委共组织了10批次自主协商和7批次集中竞价电力直接交易,总计成交电量达980亿千瓦时,累计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30亿元。电力直接交易作为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有效释放了改革红利,增强了参与用户的市场竞争力和生产积极性,为陕西经济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我委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扩大交易规模,稳步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全年共组织完成三次自主协商和两次集中竞价电力直接交易,参与的23家发电企业,32家售电公司,1036家电力用户共组织交易电量430亿千瓦时,成交电价平均下浮约0.0332元/千瓦时,为参与电力用户节约购电成本14.2亿元。其中,榆林地区组织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占全省交易电量的23.26%。
2019年,我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放开钢铁、煤炭、有色、建材等四行业全电量参与直接交易,计划全年完成直接交易电量500亿千瓦时,其中榆林地区计划全年直接交易电量120亿千瓦时,占全省交易电量的24%。
二、关于榆林地区两网间趸售电价和趸售关系的问题
省地电公司榆林地方电网(以下简称榆林地方电网)历史上连接的电源是地方小火电及外购电,趸购国网公司电量只是作为备用补充电源,在此基础上经过双方多轮谈判形成了目前的趸售电价。目前榆林地方电网趸售电量分为两种,一种是两家公司协商的趸售电量,价格为每千瓦时0.4255元。另一种是榆林地方电网断开外省电源转接国网公司的趸售电量,其电量及价格由双方和参与电厂协商确定,目前价格为每千瓦时0.3379元,与榆林地方电网此前从周边省区购电平均价格基本相当。另外,榆林地方电网趸购国网公司电量大多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销售电价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组成,趸售电价并不作为用户终端电价的组成部分,由此对榆林地区用户销售电价基本没有影响。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核定公布了陕西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我省榆林电网输配电价也同步公布执行。榆林地方电网大工业1-10千伏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088元,属全国省级电网最低水平。国网公司榆林地区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低于榆林电网1.49分钱,其中大工业1-10千伏每千瓦时0.0731元,水平更低。由于用户与电厂跨两网直接交易是我省现行特殊电力体制下的一种交易模式,目前在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时,电网企业采取的是输配电价模式与用户结算,跨网交易输配电价分配比例通过市场化方式由两家公司协商确定。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使用户充分享受到输配电价改革红利,目前我们正组织两家电网公司对跨网直接交易输配电价分配问题进行研究,以期采取更科学合理的方式进一步降低用户用电价格。同时,我委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第二轮输配电价测算有利时机,会同榆林市政府、榆林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榆林地区电网运行实际情况,争取取得理解和同意,按照区分存量和增量的思路,逐步加快实现上网侧同区同价,理清网间输配电价关系。
三、关于榆林地区各行业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的问题
根据我委发布的《陕西省2019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陕发改运行[2019]180号),文件要求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发电企业(综合利用煤矸石电厂可放宽至20万千瓦)参与交易,而榆林地区大部分大型机组(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都接入国网,而国网公司向榆林地方电网趸售电价(0.4255元/千瓦时)远高于榆林地方电网内小火电上网电价(0.3035元/千瓦时)。所以榆林地方电网不愿过多向国网公司购电。然而榆林地区大部分高耗能企业都接入榆林地方电网。近年来,国网公司与榆林地方电网趸售电量约62亿千瓦时/年。这部分电量可用于接入榆林地方电网的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但远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受制于两家电网矛盾限制,只能降低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比例,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难以扩大。
2019年我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文件要求,放开了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济南召开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连维良副主任在会上提出两点要求,其中一点是今年下半年,各省区要全面放开经营性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起草制定有关文件。下一步,我委将密切关注国家有关文件,在放开钢铁、煤炭、建材、有色四个重点行业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程,争取将经营性行业用电全部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为我省的电力发展提供良好稳定的环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